參、確立新世代的僧團、僧制與僧倫:
歷史是不斷地累積經驗與成長,故所謂「歷史」,實乃成長之代名詞!
佛教在佛陀的時代是不存在的,佛陀只是個改革者,他改革了當時
婆羅門教的弊端,除了終極的教義之外,教團的組織及生活制度皆在
其改革之列。
佛世時代,事實上只有行法「關鍵處」的指導,當時的行者多半已
具有婆羅門等禪定的實修功夫,因此佛陀才可能四兩撥千斤,降伏
大迦葉、舍利弗等大阿羅漢。 然此關鍵處,即在「四禪八定」與
出三界的「三法印」。 也因而當時的重要教導、教示,都以此等
記錄為優先,故有大迦葉的《阿含藏》結集。 然而,佛陀有關教團
組織與信眾的啟信教育等方面,卻不得列入結集之中。
揣其原因有三:
一者,以當時的僧團榮寵,大阿羅漢自無有屈就啟信之教育工作。
二者,以當時的信眾未有教派之分,自不易另組教團。
三者,以當時佛教尚未有具體的形式,自未有自婆羅門教中分離之
誘因與動機。
然,自從部派佛教分裂以後,佛教僧團的組織與發展乃是必然的趨勢,
此一趨勢促進了大乘教義的溫床,也促進了大乘佛教的發展與成熟!
僧籍的管理是僧材培訓的基礎,漢語系地廣人稠,文化背景源遠流長,
分派、分宗繁複無端,僧教育無法單一為之,務從僧制建立僧倫,
從僧倫建立僧籍,從僧籍加以管理、考核、培訓等,僧教育始有落實
及重構道風之可能。 僧教育之內容容後詳述(即「普賢行者二十一行」
之第十九項)。
總僧團成立一位「國師」或「僧正」、「僧王」; 另可設二至三個
「副僧正」及「總僧團秘書處」,綜理一切僧制、僧倫及僧籍的管理。
此外,並成立「法務處」及「會務處」,前者處理僧才的培訓、教育
及高教制度之監督任務,後者則是運作信眾的經營管理、督導、教育
與訓練之考核。
全國僧眾分屬三大語系,各系統按其宗派分立祖庭,祖庭為僧制中的
一級單位,僧倫為一至三級,各祖庭在全國各地分設一個以上不等的
上院,上院則按轄區內僧眾及信眾之多寡分設一個以上的下院,下院
更按僧眾及信眾之多寡設別分院。 別分院擁有信眾為基礎,下院擁有
僧眾為基礎,因此僧眾的僧籍歸戶於下院,而教育訓練在下院進行,
唯僧倫、行法等之訓練、評鑒、考核及高等訓練則在上院,上院擁有
對下院人事調派之權。
又,一切僧籍總戶及任免權的最終任可權在祖庭,祖庭的人事權則在
總僧團。
祖庭的作用是就宏觀立場,領導並經營廣大的信眾,祖庭之下必須要
有一個以上的上院,而在全國廣大的面積,面對數億的群眾,豈只是
區區一個道場所能成事,故祖庭之教育即在培訓廣大的視野、遼闊的
胸襟。
祖庭教育的氣魄即在兼容三大語系,並擴及歐、美、澳、非四大洲的
弘法心胸,所以祖庭訓練全球宏觀的僧才,並有時代性的歷史遠見之
僧才,因此,祖庭是高級僧眾管理人才、高級僧眾行法人才、高級
僧眾教育人才的基地。
祖庭肩負全國乃至全球的教育、行法、管理之根本責任,不但肩負僧
教育、行法、管理,更兼負有廣大信眾的教育及管理責任,可不慎乎!
其次,上院的教育目的,主要在於培養高級僧才,重點在專精行法、
分科專修,以期達剋期取證之目標,並培訓海外弘法人才。 上院的
佛學院教育主要分五科:
一、經教:按各祖庭及三大語系所選以與區別。
二、戒律:規劃組織制度管理及經營,並擬定各教學體系與制度管理等。
三、禪法:由各祖庭擬定之。
四、淨土:由各祖庭擬定之。
五、密法:由各祖庭擬定之。
六、三世間經營之教育由各祖庭擬定之。
上院除了教育訓練之外,並負有監督考稽下院、別分院之財務、
人事、經營與管理之責任;因之,上院負有教化區內成敗之責任。
再者,下院教育的目的,在培養初階僧才與高級信眾。 換句話說,
下院是教育僧才之搖籃。 因此,僧教育的基礎就在下院,它包括:
第一、基礎行法的認識與摸索;
第二、道場經營;
第三、基礎的領眾學。但不參與別、分院的組織活動。
在基礎行法方面,須有經教、戒律的薰習,此中以戒律的嚴格訓練
為主,包括食衣住行、行住坐臥等各項僧眾威儀及謀生的能力。
此外,尚有禪、淨、密法的基本認識與訓練。 有關道場經營方面,
包括道場經營及佈教學;有關領眾方面,包括基本共修儀軌、各項
組織活動的參與和帶領。
又,經過下院的基礎教育與考核之後,即可進入上院接受再教育。
末者,別、分院的教育目的在於教育信眾,使信眾正確無誤地認識
佛法與佛教,並由此培養信眾,使之成為僧才的廣大基礎。此信眾
教育,重點是在別、分院推動的,此別、分院的佛學教育,亦可另
取別名,如菩薩班教育等。
別、分院教育的重點,是在信眾教育及護法訓練。 信眾教育乃為
一般共修及講經活動,著重在身、語、意三模式的通識訓練。
護法訓練則包括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等戒會活動,而傳戒則
在於培育護法眾忠誠度及向心力的思惟模式與行為模式。
換言之,別、分院的一切活動皆是教育及訓練,不僅在於訓練專業
知識與技術,更要訓練信眾在日常生活擁有幸福與快樂,這是別、
分院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佛法甚深微妙,一般人難以受持、承擔,因此佛陀創立僧團,以法
攝僧。 一方面透過和合共住,行者之間彼此不斷切磋策勵,成就
道業,轉凡成聖; 另一方面,則是藉由弘宗演教、真修實證之
善知識,承先啟後,發揚光大,令佛法久住世間,永無止盡地利益
一切眾生。
華嚴僧團秉持這個理念,遵循六和敬:「身和同住、
口和無諍、
意和同悅、
戒和同修、
見和同解、
利和同均」,
並持續不斷在組織制度、教育訓練及各項活動中,找尋缺點而謀求
改進,期許能夠自利利他,導引眾生共同邁向止於至善的生命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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