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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新世代的僧團、僧制與僧倫

 

歷史是不斷地累積經驗與成長,故所謂「歷史」,實乃成長之代名詞! 

佛教在佛陀的時代是不存在的,佛陀只是個改革者,他改革了當時

婆羅門教的弊端,除了終極的教義之外,教團的組織及生活制度皆在

其改革之列。

 

佛世時代,事實上只有行法「關鍵處」的指導,當時的行者多半已

具有婆羅門等禪定的實修功夫,因此佛陀才可能四兩撥千斤,降伏

大迦葉、舍利弗等大阿羅漢。 然此關鍵處,即在「四禪八定」與

出三界的「三法印」。 也因而當時的重要教導、教示,都以此等

記錄為優先,故有大迦葉的《阿含藏》結集。 然而,佛陀有關教團

組織與信眾的啟信教育等方面,卻不得列入結集之中。

揣其原因有三:

一者,以當時的僧團榮寵,大阿羅漢自無有屈就啟信之教育工作。

二者,以當時的信眾未有教派之分,自不易另組教團。

三者,以當時佛教尚未有具體的形式,自未有自婆羅門教中分離之

誘因與動機。

 

自從部派佛教分裂以後,佛教僧團的組織與發展乃是必然的趨勢,

此一趨勢促進了大乘教義的溫床,也促進了大乘佛教的發展與成熟!

僧籍的管理是僧材培訓的基礎,漢語系地廣人稠,文化背景源遠流長,

分派、分宗繁複無端,僧教育無法單一為之,務從僧制建立僧倫,

從僧倫建立僧籍,從僧籍加以管理、考核、培訓等,僧教育始有落實

及重構道風之可能。 僧教育之內容容後詳述(即「普賢行者二十一行」

之第十九項)

 

總僧團成立一位「國師」或「僧正」、「僧王」; 另可設二至三個

「副僧正」及「總僧團秘書處」,綜理一切僧制、僧倫及僧籍的管理。

此外,並成立「法務處」及「會務處」,前者處理僧才的培訓、教育

及高教制度之監督任務,後者則是運作信眾的經營管理、督導、教育

與訓練之考核。

 

全國僧眾分屬三大語系,各系統按其宗派分立祖庭,祖庭為僧制中的

一級單位,僧倫為一至三級,各祖庭在全國各地分設一個以上不等的

上院,上院則按轄區內僧眾及信眾之多寡分設一個以上的下院,下院

更按僧眾及信眾之多寡設別分院。 別分院擁有信眾為基礎,下院擁有

僧眾為基礎,因此僧眾的僧籍歸戶於下院,而教育訓練在下院進行,

唯僧倫、行法等之訓練、評鑒、考核及高等訓練則在上院,上院擁有

對下院人事調派之權。

 

又,一切僧籍總戶及任免權的最終任可權在祖庭,祖庭的人事權則在

總僧團。

 

祖庭的作用是就宏觀立場,領導並經營廣大的信眾,祖庭之下必須要

有一個以上的上院,而在全國廣大的面積,面對數億的群眾,豈只是

區區一個道場所能成事,故祖庭之教育即在培訓廣大的視野、遼闊的

胸襟。

 

祖庭教育的氣魄即在兼容三大語系,並擴及歐、美、澳、非四大洲的

弘法心胸,所以祖庭訓練全球宏觀的僧才,並有時代性的歷史遠見之

僧才,因此祖庭是高級僧眾管理人才、高級僧眾行法人才、高級

僧眾教育人才的基地。

 

祖庭肩負全國乃至全球的教育、行法、管理之根本責任,不但肩負僧

教育、行法、管理,更兼負有廣大信眾的教育及管理責任,可不慎乎!

 

其次,上院的教育目的,主要在於培養高級僧才,重點在專精行法、

分科專修,以期達剋期取證之目標,並培訓海外弘法人才。 上院的

佛學院教育主要分五科:

一、經教:按各祖庭及三大語系所選以與區別。

二、戒律:規劃組織制度管理及經營,並擬定各教學體系與制度管理等。

三、禪法:由各祖庭擬定之。

四、淨土:由各祖庭擬定之。

五、密法:由各祖庭擬定之。

六、三世間經營之教育由各祖庭擬定之。

 

上院除了教育訓練之外,並負有監督考稽下院、別分院之財務、

人事、經營與管理之責任;因之,上院負有教化區內成敗之責任。

 

再者,下院教育的目的,在培養初階僧才與高級信眾。 換句話說,

下院是教育僧才之搖籃。 因此,僧教育的基礎就在下院,它包括:

第一、基礎行法的認識與摸索;

第二、道場經營;

第三、基礎的領眾學。但不參與別、分院的組織活動。

 

在基礎行法方面,須有經教、戒律的薰習,此中以戒律的嚴格訓練

為主,包括食衣住行、行住坐臥等各項僧眾威儀及謀生的能力。 

此外,尚有禪、淨、密法的基本認識與訓練。 有關道場經營方面,

包括道場經營及佈教學;有關領眾方面,包括基本共修儀軌、各項

組織活動的參與和帶領。

 

又,經過下院的基礎教育與考核之後,即可進入上院接受再教育。

 

末者,別、分院的教育目的在於教育信眾,使信眾正確無誤地認識

佛法與佛教,並由此培養信眾,使之成為僧才的廣大基礎。此信眾

教育重點是在別、分院推動的,此別、分院的佛學教育亦可另

取別名,如菩薩班教育等。

 

別、分院教育的重點,是在信眾教育及護法訓練。 信眾教育乃為

一般共修及講經活動,著重在身、語、意三模式的通識訓練。

護法訓練則包括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等戒會活動,而傳戒則

在於培育護法眾忠誠度及向心力的思惟模式與行為模式。

 

換言之,別、分院的一切活動皆是教育及訓練,不僅在於訓練專業

知識與技術,更要訓練信眾在日常生活擁有幸福與快樂,這是別、

分院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佛法甚深微妙,一般人難以受持、承擔,因此佛陀創立僧團,以法

攝僧。 一方面透過和合共住,行者之間彼此不斷切磋策勵,成就

道業,轉凡成聖;  另一方面,則是藉由弘宗演教、真修實證之

善知識,承先啟後,發揚光大,令佛法久住世間,永無止盡地利益

一切眾生。

 

華嚴僧團秉持這個理念,遵循六和敬:「身和同住

                     口和無諍

                     意和同悅

                     戒和同修

                     見和同解

                     利和同均」,

並持續不斷在組織制度、教育訓練及各項活動中,找尋缺點而謀求

改進,期許能夠自利利他,導引眾生共同邁向止於至善的生命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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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seey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