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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華嚴經》六位行法中的精進波羅蜜

 

一、 六位行法與精進波羅蜜

 

大乘菩薩入地前,須先修前方便法門,然前方便之法門是以三賢位為基石。三賢位又名三十心,如十住心或十住位、十行位或十行心、十迴向位或十迴向心,所以菩薩的階位有三階十心之別。而《華嚴經》就以菩薩修行的階位有前賢與後聖兩個階段,所謂前賢是指十住、十行、十迴向,後聖則指十地、等覺、妙覺,因此就華嚴來說,菩薩修行的階位則應由十住開始登位;這也就是說進入十住位的修行,所謂破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已開始進入相似覺位[1]的階段,所以十住也亦名為發趣。《梵網經菩薩戒本疏》云:

 

以十住是三賢之初入位之始,故云發趣也。十行增修善根,故云長養。十回向是世間修終堅固不壞,故云金剛。[2]

 

由於十信乃屬凡夫位[3],由凡夫的信心而進入十住的菩薩位,所以為了使菩薩發趣大菩提心,故名為下賢位;然十行是增長菩提善根,故名為中賢位;十迴向是精神法界中所行的一切世間行,趣向無上妙果而能堅固信心不動搖,故名為上賢位。此三賢位即是相似覺位的三十個位次。這階段過後就進入聖位,故十地又稱十聖位;然此各階位環節緊扣,主要在建立修持法,依解的引導漸進趣向行與願的三賢位,三賢位修竟則入聖果。

 

 精進修行主要以信心為根本,心乃為一切佛法的本源,有信方能起願,有願則能實踐起行,故「信、願、行」三者能成就資糧得入聖果位。那麼,從八十卷《華嚴經》的經文來看精進波羅蜜,於行布次第上來看,十信位說十信法門。此十信法門最重要就是講十種信心,故經云:「十信者,十種信心:一、信心;二、念心;三、慧心;四、精進心;五、定心;六、退心;七、迴向心;八、護法心;九、戒心;十、順心。」[4]十信位雖屬凡夫位,亦是正式修行前的助道資糧,故其階位乃是修行的重要基礎功夫。故從圓融門看,十信滿心報同等覺,登上住位。然在《華嚴經》的六位行法中,初十信位就講到此十信心,而此十信心中亦提到精進心。「故精進心者,不雜曰精,無間名進。謂唯以念心,精明進趣真淨之地。經云: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5]此精進心乃指明勤聞佛法、精勤修行,須持聖教之意。所以由此而知精進在菩薩道修行上的重要性。

       在十住法門中第四生貴住,以精進波羅蜜為主,餘九為伴。[6]為明菩薩處世間,行菩薩道,於生死海不出不沒,而不沈淪,精勤修道,化導眾生,心不放逸。在〈明法品〉提到法慧菩薩告精進慧菩薩言住十種法名為不放逸經云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十種法,名:不放逸。何者為十?一者,護持眾戒;二者,遠離愚癡,淨菩提心;三者,心樂質直,離諸諂誑;四者,勤修善根,無有退轉;五者,恒善思惟,自所發心;六者,不樂親近在家、出家一切凡夫;七者,修諸善業而不願求世間果報;八者,永離二乘,行菩薩道;九者,樂修眾善,令不斷絕;十者,恒善觀察自相續力。佛子!若諸菩薩行此十法,是則名為住不放逸。[7]

 

在前面探討大乘對精進之意涵中,《大智度論》就其精進有其次第之別,而舉佛說精進有欲、精進、不放逸之次第。也就是說,「欲願」能生「精進」,「精進」之後是「不放逸」,由於「不放逸」所以能生諸法,乃至能夠成就佛道。此處所言之安住十種法名為不放逸,即是指精進波羅蜜。又諸菩薩能行持此十法,是則稱名為住不放逸。同卷經文接著又說: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不放逸,發大精進;起於正念,生勝欲樂,所行不息;於一切法,心無依處;於甚深法,能勤修習;入無諍門,增廣大心;佛法無邊,能順了知,令諸如來皆悉歡喜。[8]

 

由上兩段引文不難看出十住菩薩為安住精進波羅蜜,並行持十種法令能安住,又能於甚深法中精勤修習,入清淨之門,增廣大心;佛法無邊,都能隨順了知,令所有諸佛如來皆能歡喜。在〈明法品〉中特別以不放逸來說明住位菩薩如何安住於精進波羅蜜的重要性。而在同卷我們考察發現十住位菩薩不止安住精進波羅蜜上,還要學習能淨精進波羅蜜;〈明法品〉云:

 

      普發眾業,常修靡懈,諸有所作恒不退轉,勇猛勢力無能制伏,於諸功德不取不捨,而能滿足一切智門,是則能淨精進波羅蜜。[9]

 

這裡說能普發起身、口、意三業所起之一切作用,又能於此中修習止非防過精勤不懈,在所有的作用境中恆不退轉,用勇猛的精進力量,來制伏一切是沒有辦不到的,在所有功德不取不捨,而能成滿具足一切智門,則為能清淨精進波羅蜜。

 

    「十行」在三賢位當中以賢位稱之,在正說〈十行品〉當中說此十行即:歡喜行、饒益行、無違逆行、無屈饒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難得行、善法行、真實行,而此十行皆以十波羅蜜為本[10],行行相攝,位位勝進。菩薩的十行圓滿後,在進趣到十迴向以前,還須解說信、戒、慚、聞、施、慧、念、持、辯等十種無盡藏,蘊集十行之後成就十藏。

 

在十行法門中,無屈饒行(無盡行)就是勤修精進,廣修善法。求法濟生,念念不息,主修精進波羅蜜。[11]如〈十行品〉中說: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橈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乃至入於無餘涅槃,汝乃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12] 

十行位菩薩修行此十種大精進,發心度一切眾生,令至大涅槃而無鬆懈。也就是說菩薩隨眾生之類,化現其身,轉化無窮,而益物無盡,豎遍三際,橫周十方,通達無礙,於佛法中精勤不懈,勇猛勤修大精進,這是十行位中第四無屈橈行菩薩所修的精進波羅蜜。也就是說無屈饒行菩薩,為饒益眾生不求世利,為求佛一切智故行精進、為眾生入地獄受苦,多劫受苦皆不辭勞行。

 

       十迴向法門在華嚴經決疑論》卷3提到:「第四至一切處迴向,以明此迴向行於精進之行,於六道眾生,隨其根器而現行,皆能周遍而救度教化,無生死不遍,無惡道不至,精勤不辭勞倦。第四迴向以精進波羅蜜為主,餘九為伴。」[13]另於〈十迴向品〉第七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中,述說菩薩修習無量善根,為眾生的無上福田,令眾生得清淨。於經文中提到菩薩要「常精進心無退善根」[14],方能令眾生住於精進波羅蜜常無懈怠[15]。如〈十迴向品〉云:

 

精進修行不懈廢,如是大誓無休息;菩薩迴向到彼岸,普開清淨妙法門。[16]

    精進不懈怠,為達成一切願望皆無休息,絕不退轉,菩薩則能將此精進不懈的善根,回向到達彼岸,普能開示清淨之妙法。

 

在〈十地品〉中,第四地燄慧地菩薩其主修即是精進波羅蜜,第四焰慧地是修十法明門而進入第四地,然後接著繼續修行三十七道品,安住於最勝菩提分法而入道。此部份我們在上一章節詳做說明,於此不贅言。另於《華嚴經》第七地中也提到精進波羅蜜,求勝善法,無有厭足,是名:毘梨耶波羅蜜。[17]此處所提到之毘梨耶波羅蜜,其修行內容是追求善法永遠不會感到滿足的,因此時七地菩薩已將精進之因素轉成生命因素的一部份。其實在〈十地品〉中每一地菩薩都須修十度,方能成滿聖位,故於每地有一較偏重的主修波羅蜜,而餘波羅蜜則隨分隨力。

 

    十地前是菩薩歷位修持,在〈離世間品〉中的菩薩其智慧功德等同於佛,雖處世間而無染著,但仍以十種勤精進,得入具足如來無上精進波羅蜜,如〈離世間品〉中說: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勤精進。何等為十?所謂:教化一切眾生勤精進;深入一切法勤精進;嚴淨一切世界勤精進;修行一切菩薩所學勤精進;滅除一切眾生惡勤精進;止息一切三惡道苦勤精進;摧破一切眾魔勤精進;願為一切眾生作清淨眼勤精進;供養一切諸佛勤精進;令一切如來皆悉歡喜勤精進。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具足如來無上精進波羅蜜。[18]

 

由上十種勤精進,依精勤不懈的精進加行用功,歷久功深,摧破一切惡障、一切眾魔,翻染成淨,能安住在勤精進法中,則能得入具足如來無上精進波羅蜜。

 

在上述的六位行法中,十地佔有關鍵性的地位,因為〈十地品〉是蘊積前面四十位之法門,成就實際理體,而證入十聖之階位,則一切佛法依此而生長,所以稱之為地。在《十地經論》中說:

 

  十地者,是一切佛法之根本,菩薩具足行是十地,能得一切智慧。[19]

 

十地是一切佛法的根本,猶如大地長養一切萬物,大乘菩薩的行者,以行十地攝持圓滿十波羅蜜,方能證得一切成佛所應具備的福德與智慧。

 

二、精進波羅蜜之人間菩薩行

 

娑婆世界的有情眾生其生活是不能離開此世間的然眾生之存在亦依此世間,故自然是需要從事各種的行業來求取生存因此世間與眾生是息息相關的 而且《六祖壇經》中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20]也就是說實相的境界就是在我們時時刻刻生活的世間。

 

大乘菩薩是不論在家與出家的,自利利他的修行目標亦在於度眾生。而自利的究竟是利他,而菩薩的行持極致還是自利,自利利他是相輔相成而非對立的。大乘菩薩行持的要素在於十波羅蜜,在《華嚴經》中其本旨寄託於善財童子,大成於文殊、普賢二大菩薩,更指示了菩薩行的路逕。大乘菩薩的行持在於實踐與修觀,所以經文之中皆不離人間菩薩行,也處處顯示日常修持的重要。就理論而言,是比較難以體會;若就事相來說,則須假以實踐。就菩薩階位是理,人間菩薩行是事,欲成就菩薩道階位,必先行人間菩薩行,理因事顯,則體會不難。

 

於此就十地中之慧地菩薩,以修精進波羅蜜而完成人間菩薩行來作說明。慧地菩薩運用智慧的火觀察一切,修行十法明門,如觀察眾生界,乃至觀察大心信解界才能得入第四慧地。[21]又經云:「此菩薩隨所起方便慧,修習於道及助道分。如是而得潤澤心、柔軟心、調順心、利益安樂心、無雜染心、求上上勝法心、求殊勝智慧心、救一切世間心,恭敬尊德無違教命心,隨所聞法皆善修行心。」[22]這是運用方便智慧,向上繼續努力的心性,如學習任何學問、知識以及各行各業,皆需具備如此的敬業和謙虛的學習態度。為救一切世間而學,為社會國家乃至世界和平而學。而對所有的師長,則須有恭敬尊德無違教命,而隨所聞法皆善修行的心。然後還要「知恩、知報恩,心極和善,同住安樂,質直柔軟,無稠林行,無有我慢,善受教誨,得說者意。」[23]這些都是修習心地善良的不二法門,也是與長輩相處的最佳態度。至於專修的四地法門,經中云:「此菩薩於四攝中,同事偏多;十波羅蜜中,精進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24]其精進的精神是不退轉也不休息的,並且為成熟一切眾生而行持的法門。

 

    第四地菩薩的人間菩薩行,只是就經文之意,略微說明,若細細加以思維品味,或可有更多的體會。而最主要的是能夠將之用於日常生活與人相處之中,如此,則可度化更多的眾生。

 


[1]《賢首五教斷證三覺揀濫圖》卷1,CBETA, X58, no. 1026, p. 698, a4-b2 // Z 2:9, p. 68, c1-d5 // R104, p. 136, a1-b5。

《大乘起信論疏略》卷1,CBETA, X45, no. 765, p. 452, b2-7。

[2]《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1,CBETA, T40, no. 1813, p. 607, c8。

[3]《新譯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卷1:「十信是外凡菩薩,十住是不退賢人。」,CBETA, T36, no. 1738, p. 711, b28-29。

《起信論疏記會閱》卷5,「凡夫者,一能觀人,位在十信。…十信,即劫外凡夫,葢凡夫言。」 CBETA, X45, no. 768, p. 617, b19 // Z 1:72, p. 201, c13 // R72, p. 402, a13- b3。

[4]《華嚴經探玄記》卷4,CBETA, T35, no. 1733, p. 176, a7-10。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卷1〈6 明難品〉,CBETA, T35, no. 1732, p. 27, c25-28。

[5]《楞嚴經貫攝》卷8,CBETA, X15, no. 303, p. 493, b20-21 // Z 1:23, p. 201, a6-7 // R23, p. 401, a6-7

[6]《略釋新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又名華嚴經決疑論)》卷2,CBETA, T36, no. 1741, p. 1026, c6。

[7]《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8〈明法品〉,CBETA, T10, no. 279, p. 95, c28-p. 96, a8。

[8]《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8,CBETA, T10, no. 279, p. 96, a19-23。

[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8,CBETA, T10, no. 279, p. 97, b1-4。

[10]《華嚴經要解》卷1:「十行正以十波羅蜜為本。」CBETA, X08, no. 238, p. 458, a21 // Z 1:12, p.    

    367,a18 // R12, p. 733, a18

[11]《華嚴經探玄記》卷6:「第四無盡行,即是精進波羅蜜作四門。一、以勤思;二、法為體,依《起信論》知法性等,二種類者。依《瑜伽》有三種精進:一、被甲精進是始修;二、加行精進是次修;三、無厭足精進是修究竟,以三業策勤為性。」,CBETA, T35, no. 1733, p. 222, b1-6。

 《新華嚴經論》卷19:「第四無屈撓行,以精進波羅蜜為體。…明菩薩為饒益眾生,故多劫受苦,不辭勞分。」,CBETA, T36, no. 1739, p. 846, b3-10。

[1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9,CBETA, T10, no. 279, p. 104, a24- b23。

[13]《略釋新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又名華嚴經決疑論)》卷3,CBETA, T36, no. 1741, p. 1037, c3-5。

[14]《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9,CBETA, T10, no. 279, p. 157, a8-10。

[1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9,CBETA, T10, no. 279, p. 158, b12-13。

[16]《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9,CBETA, T10, no. 279, p. 160, b20-21。

[17]《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7,CBETA, T10, no. 279, p. 196, c1-2。

[18]《大方廣佛華嚴經》卷53,CBETA, T10, no. 279, p. 280, c8-17。

[19]《十地經論》卷1,CBETA, T26, no. 1522, p. 129, c15-17。

[20]《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1,CBETA, T48, no. 2008, p. 351, c9-10。

[2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6,CBETA, T10, no. 279, p. 189, c5-10。

[2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6,CBETA, T10, no. 279, p. 190, a27-b2。

[2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6,CBETA, T10, no. 279, p. 190, b2-4。

[24]《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6,CBETA, T10, no. 279, p. 190, b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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